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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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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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建设第一位的任务,坚决纠正在落实“两个维护”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确保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部署、重大举措落到实处。
一个违规推动填海 一个对整改明拖暗顶
他们竟以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私利
2017年7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三亚凤凰岛二期项目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点名批评并责令整改。然而直到2020年,经过先后三轮督察,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工作却一直停滞不前。
调查发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舍不得放弃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个别人还与相关企业存在利益勾连,导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致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受到严重损害。
王勇,2008年至2014年任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凤凰岛二期项目是在他任内启动修建的。
童道驰,2018年至2021年任三亚市委书记,在他任期内,中央整改要求迟迟得不到落实。
凤凰岛是一个人工填海造岛项目,一期完成填海工程后,附近海岸线就明显出现了沙滩退化现象,三亚市政府曾请专家团队调研,发现是凤凰岛一期项目造成水流变化,导致岸线侵蚀。到凤凰岛二期立项讨论时,不少干部因此提出了反对意见。
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曾任三亚市市长王勇:海洋部门提过不同意见,分管的副市长也提过不同意见,但是我还是坚持,发展是业绩,保护也是业绩,但是发展是显绩,保护是潜绩,所以我还是力推把二期能够批下来。
王勇没有如实向海南省海洋部门通报凤凰岛一期造成的生态问题,致使二期项目海域使用权顺利获批;又授意三亚市规划局违规出具选址规划意见,让项目得以通过立项审批;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特事特办、加快推进,使得凤凰岛二期项目于2014年4月启动,2016年主体填海完成。
2018年,童道驰被任命为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正值中央要求对凤凰岛进行整改之际,但他不按要求执行经评估论证的包括拆除凤凰岛连廊在内的组合方案,而是擅自拿出了一个仅采用“三亚河口清淤、拓宽河口”措施的替代方案,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不拆除连廊,要“保留凤凰岛的完整性”。
2019年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到海南督察,童道驰授意有关部门紧急制定拆除凤凰岛连廊的工作方案,但只是拿来敷衍应付,并没有任何实质行动,同时授意继续申请实施替代方案。2019年12月,替代方案被省政府明确否定,童道驰仍然明拖暗顶,不作实质整改。
童道驰:凤凰岛这个事儿涉及违规填海,然后就是地产。企业的股东肯定想办法接近你,一旦放松一点点,这个利益集团侵蚀就非常厉害。
凤凰岛二期时间跨度长、投资金额大,整改拆除有很多复杂的问题要去解决,也必然要触碰多方利益。作为市委书记,本应担当作为,童道驰却畏难情绪严重,想绕着困难走,不愿动真碰硬。
童道驰本来就打心底里不想整改,企业一拉拢腐蚀,更是彻底被私欲吞噬。结识相关企业股东之后,他迅速从接受对方安排的各种奢华享受,发展到进而收下贵重财物,到案发时,已累计收受相关股东两千多万元。
2020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点名批评凤凰岛项目“修复治理大打折扣”;2020年7月,生态环境部到凤凰岛调研督察,到这个时候,童道驰竟还在授意下属重点介绍替代方案。他的种种反常之举引起关注,2020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他展开初核,11月1日对他立案审查调查。
童道驰和王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0月法院宣判,王勇收受财物904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2022年6月法院宣判,童道驰收受财物2.74亿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目前,凤凰岛二期项目全部拆除完成,环境修复工作也在展开。历经波折,这片碧海终于被还给了大自然,还给珊瑚和鱼群,留给子孙后代。
“我是抚州人民的罪人”
受贿上亿落马官员忏悔
肖毅,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曾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
肖毅在任期间将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九木集团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奉为抚州市“数字经济”产业的一张“名片”,对外宣扬它是搞“大数据”“云计算”的高新科技公司。然而,肖毅其实明知该企业真正从事的是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俗称“挖矿”。
“挖矿”需要耗费大量电力,并带来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和电子垃圾生成,高耗能、高排放的同时,对解决就业、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度却很低。此外,虚拟货币也有可能成为一些非法交易逃避监管的工具,还有可能危害金融安全。然而,这样一家企业,却竟然得到了肖毅的包庇甚至力捧。
从2018年开始,国家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引导“挖矿”企业有序退出,之后进一步明令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肖毅对国家政策十分明了,却仍心怀侥幸,妄图瞒天过海,授意林庆星公司在有人来参观检查时,“表演”一些其他业务。
创世纪公司约有16万台“矿机”每天运行,从2017年到2020年,这一家公司的用电量就占到抚州全市用电总量的10%。为掩盖真实情况,肖毅授意有关部门虚构统计专报和调整用电分类。他还违规要求为该公司提供财政补贴,违规推动政府机关为该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等融资支持达24亿余元人民币,帮助该公司在高新区新建了数据中心大楼。
抚州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以“临川四梦”为代表作的明代著名剧作家汤显祖是这座城市标志性的文化名人,抚州人形容自己的家乡是“一座有梦有戏的城市”。然而,肖毅主政抚州期间,做的却是自己虚幻的政绩梦,也因此才上演了支持“挖矿”企业的荒唐戏。而这样的戏,还不止这一出。
大乘汽车科技产业园是肖毅决策兴建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如今也是一片寂静,只剩下一名保安人员,看守着大量未完成的汽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刘晟:2017年上半年,肖毅不顾实际情况,盲目举债,盲目决策,投资30多亿元建成了相关的汽车产业园。但是因为他们生产的是传统的燃油车,本身品牌又没有什么竞争力,生产了几千台以后就停产了,造成投产即停产。
除了违纪问题,肖毅还被查出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上亿元。2021年12月,其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1月,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法庭将择期审理。
肖毅:我是抚州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抚州人民。组织上委派我到抚州去当市委书记,希望我能够带领大家脱贫,把经济搞上去,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因为我扭曲的政绩观,把自己所谓的“政绩”摆到了人民的利益之前,所以才会这么蛮干、乱干,导致这么重大的损失。我要向抚州人民忏悔。
两个县级“一把手”互相关照对方弟弟
结成利益网开启长期“合作
甘肃省镇原县属于陕甘宁革命老区,是甘肃省最后一个脱贫的县。曾在这里多年担任“一把手”的李崇暄,2021年3月被甘肃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李崇暄,从2009年到2020年历任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县长、县委书记。他上任后主抓的首个重大工程,是新建镇原第二中学,这也成了他首个收受巨额贿赂的项目。请托他的人是另一个县级“一把手”,华池县县长张万福,他也于2017年被查处。
甘肃省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张万福是镇原人,我正好到镇原当了县长,他到华池当县长,明确提出来要关照他弟弟进一步发展,然后说了一些具体的县里大的工程。
和李崇暄打过招呼后,张万福的弟弟很快就带着一个水果包装箱登门拜访李崇暄,里面不是水果,而是一百万元现金。
镇原二中项目仅仅是个开端,事实上,李崇暄和张万福商定了一个长远“合作”计划。李崇暄也有个弟弟,名叫李崇刚,也向哥哥提出想做点工程。于是李崇暄兄弟和张万福兄弟结成了一张特殊的利益网,两个“一把手”在各自辖区内相互“关照”,帮对方的弟弟承揽工程。双方你来我往,通过“异地交换”避人耳目。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个县“一把手”互相照顾对方弟弟的事情,不久就传了出去,释放出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
2009年到2013年是李崇暄收受贿赂的高峰期,当时镇原县河道治理、水利建设、安居工程、汽车客运站、城乡道路等多个政府投资类项目中,他都打招呼、下指令,强行干预,使得正常决策和招投标程序被架空。
2009年到2013年,李崇暄在全县强行连片推进苹果栽植项目,甚至一些地方迫使农民铲除小麦青苗改种苹果。轰轰烈烈大规模栽种后,没有后续跟踪管理和技术扶持,农户遭遇病虫害、技术不足、水源缺乏等种种困难,致使全县投资一千多万元栽下的八万多亩苹果树,砍的砍、烧的烧,如今只剩不到十分之一。
位于开边镇的农业示范园区,是另一个失败的“政绩工程”。2012年,李崇暄拍板选址在这里兴建这一项目,首先考虑的是方便上级领导检查。
在建设标准上,李崇暄追求大规模、高标准,在公路沿线流转土地500亩,投入财政资金近1000万元,新建两百多座温室和钢架大棚。结果建成后,很少有人来承包经营,只能强压给镇政府和村委会接手维持,供上级检查。到如今,园区蒿草丛生,大部分设施破败闲置,好好的土地长年荒废,让当地农户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一把手”一旦蜕变成为“一霸手”,必然导致滥用权力,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这已经被无数案例反复证明。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监督仍然是监督工作的难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追究,持续释放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十四亿人民当下和未来的生活紧密相关,每一项都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而全体党员也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每个人的工作与奋斗,共同创造中国更美好的今天和明天。